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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,在标签部分除了定义该菜单项的菜单栏标题外,还使用一些特殊字符来定义菜单的加速键、级联子菜单以及菜单项的显示控制等。这些特殊字符的作用详见表34-5。
表34-5 特殊标签字符
字符
说明
--
菜单项分隔符(使用时,不能包括任何其他字符)。
+
延续宏到下一行(如果是最后一个字符)。
->
指出该项具有子菜单。
<-
指出该项是子菜单中的最后一项。
<-<-...
指出子菜单中的最后一个下拉菜单项或快捷菜单项,并且结束父菜单。(每个<-结束一级父菜单。)
$(
如果作为第一个字符,则使下拉菜单或快捷菜单项标签求 DIESEL 字符串宏的值。
~
指定该菜单项被禁用(变暗)。与该菜单项相关的任何命令都不会产生,并且不能访问它的任何子菜单。
!.
给该菜单项打上复选标记。
&
直接放在下拉菜单或快捷菜单标签中一个字符之前,把该字符指定为菜单的加速键。例如,S&le 显示为Sample。
/
指定下拉菜单或快捷菜单标签的菜单加速键。例如,/aSample显示为“Sample”。
\t
指定其右边的文字在菜单的右侧显示。
2. 菜单的引用
可以用相对和绝对两种方法引用下拉菜单和快捷菜单。相对引用使用菜单组和名称标记,绝对引用使用菜单项在菜单结构中的绝对位置。建议使用前一种方法,因为该方法的动态特性使得不管菜单的当前状态如何,该菜单都能正确地发挥其功能。
在菜单文件中,下拉菜单最多可包含999个菜单项,而光标菜单最多可包含499个菜单项。如果菜单文件中的菜单项超出了这些限制,AutoCAD将忽略多余的项。
34.2.5 工具栏
菜单文件中的工具栏部分用“***TOOLBARS”标签进行标识,该部分定义了工具栏的缺省布局和内容,以及每个菜单所定义工具栏的子菜单。
子菜单定义用“**toolbar-name”进行标识,并可定义别名。引用工具栏的格式为
menugroup.toolbar-name
如果不包括menugroup,则AutoCAD缺省将该工具栏显示在基本菜单中。
在工具栏的定义包括五种不同类型的项。其中分隔条的用法同下拉菜单和快捷菜单,其余四种都以标准的名称标记开始,具体格式如下:
1. 工具栏定义
该项定义了工具栏的特性,其格式为:
TAG [Toolbar ("tbarname", orient, visible, xval, yval, rows)]
其中各项说明如下:
(1) TAG:名称标记;
(2) Toolbar:关键字,表示该行是工具栏定义;
(3) tbarname:工具栏的名称。该字符串可包括字母、数字以及连字符“-”和下划线“_”。此名称与别名配合使用,使得可以在程序中引用工具栏。
(4) orient:指定方向的关键字。有效值包括Floating、Top、Bottom、Left和Right,不区分大小写。
(5) visible:指定可见性的关键字。有效值为Show和Hide,不区分大小写。
(6) xval:按像素指定X坐标,即从屏幕左边到工具栏左端的距离。
(7) yval:按像素指定Y坐标,即从屏幕上边到工具栏上端的距离。
(8) rows:指定行数。
例如,在ACAD.MN 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[8] 下一页 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[8] 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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